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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合肥市各级劳模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(合工办[2018]32号)
创建时间:2019-02-11 15:03:12

 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总工会,各产业、直属工会:

为全面掌握我市各级劳模的基本情况,更好地做好劳模服务管理工作,合肥市总工会决定开展合肥市各级劳模基本状况调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调查对象

我市全国、省、合肥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(包括享受劳模待遇);省部级劳模;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。重点是因劳模居住地、联系电话等变更原因造成遗漏,尚未在我市劳模协会登记的各级劳模、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。

二、调查内容

1.基本信息: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年月、政治面貌、文化程度、所在单位及职务、家庭住址、联系电话、所获最高荣誉称号及时间等;

2.就业情况:在职、离退休、下岗(买断工龄)、自谋职业和其他;

3.收入情况:在职劳模的月工资收入、离退休劳模的月养老金,农民劳模近3年平均月收入;

4.身体状况:是否健康,患有职业病、重大疾病或慢性病;

5.享受劳模待遇情况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8月底前,以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总工会,各产业、直属工会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工作,组织劳模填写《合肥市劳动模范基本状况调查表》。在此基础上各级工会认真完成《合肥市劳动模范基本状况调查汇总表》。

请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总工会,各产业、直属工会于8月31日前将《合肥市劳动模范基本状况调查表》、《合肥市劳动模范基本状况调查汇总表》报合肥市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领导重视,周密部署。此次调查摸底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高,各级工会要加强领导、精心组织。要集中力量,深入基层,深入劳模家庭,保证摸底调查工作的质量。

(二)精心组织,认真实施。各单位要层层分解落实任务,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劳模的积极性,采取调查问卷、电话访问、走访看望等方式,点面结合,详实掌握第一手资料,确保调查结果全面、准确、详细,不漏人、不漏项。

(三)健全档案,完善管理。市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将把2011年合肥市的劳模摸底情况汇总表发放给各单位,各单位要通过摸底调查,进一步健全劳模档案,实现劳模管理网络化、信息化,动态掌握劳模的工作、生活和困难情况。认真梳理各级劳模生活中存在的主要困难,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,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,积极为劳模提供有效服务。

(四)如有以下情况,请单位工会提交书面报告或相关文字材料:

1.劳模调离(或调入)本单位的;

2.劳模已去世的;

3.劳模有违法违纪行为,荣誉称号被撤销的。

联系人:王会珍;联系电话:63532506;电子邮箱:gh3532518@163.com。 

 

附件:1. 合肥市劳动模范基本状况调查表

2. 合肥市劳动模范基本状况调查汇总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合肥市总工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5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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